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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證讀經:路加福音

鄭天福兄長
2022年2月17日
讀畢需時 3 分鐘

已更新:7月24日

本書係講者於一九九一年在菲律賓馬尼拉與一班奉獻愛主、有心追求主的青年弟兄姊妹,使用每主日下午以口述方式查讀路加福音。


茲將其筆錄略加修飾編印成書,以供見證讀經之參考。求主賜下智慧和啓示的靈,使讀者藉着鈿讀聖經時,從主領受更豐富的亮光、敎訓,蒙光照、洗淨及滋養,俾仗屬靈生命更加純潔豐盛!


基督徒事奉訓練中心書室 謹識

主曆二零零一年十月  

補 述

  1. 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是按照經文先後次序逐節解釋。

  2. 路加福音是以段落為單位,綜合事實,整理出重點加以解釋。

  3. 路加福音常使用對比的體裁,故解釋也有部分採用對比之方式解釋,以保持聖經原意。

  4. 馬太福音與馬可福音在同樣記載的事實所解釋過的,路加福音盡量不重提,以免重複。

  5. 同樣事實在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所解釋的,路加音則由另一角度解釋。

  6. 經文没有全部刊載,而僅引用首尾局部經文,俾使縮簡篇幅。

目 錄



結語 讀路加福音之後(感言)

 

鑰節:「人子來,爲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十九10)

感言:主耶穌來作完全人,以人子的身分完成神旨意,祂爲人主要的特點如下:

 

(一)以父的事爲念

  1. 十二歲上聖殿。

  2. 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

  3. 回答父母説:我應當以父的事為念。

 

(二)遵守律法

  1. 八天受割禮。(二21)

  2. 滿了潔淨的日子,獻於神。(二22- 23)

  3. 獻祭(二24)。

  4. 十二歲按規矩上聖殿守節。(二42- 43)

  5. 三十三年半遵守律法。

  6. 在十字架成全律法。

  7. 百夫長看見所成的事,説這真是個義人。(廿三47)

 

(三)盡人子的本分(孝敬父母)

  1. 離開聖殿,同父母回拿撒勒。(二51)

  2. 順從父母(二51)。

  3. 在家三十年,盡長子本分。(三23)

 

(四)禱告的生活

  1. 主耶穌八次禱告:

    (1) 受浸。(三 21)

    (2) 退到曠野。(五16)

    (3) 為設立十二使徒。(六12)

    (4) 登山變像。(九29)

    (5) 在一地方禱告。(十一1)

    (6) 客西馬尼園。(廿二39-46)

    (7) 在十字架上為仇敵禱告。(廿三34)

    (8) 在十字架上,將靈魂交父手裏。(廿三46)

  2. 三次教導門徒禱告:

(1) 教導門徒禱告。(十一2-4)

(2) 迫切的禱告。(十一5- 13)

(3) 常常禱告。(十八1-8)


(五)以身作則(榜樣)

  1. 先有禱告生活的榜樣,後教導門徒禱告。

  2. 先得聖靈,後教導人接受聖靈。(四1 ; 十一13)

  3. 先遵行律法,後教導人遵行。

 

(六)尋找失喪者(罪人的朋友)

  1. 講尋找失喪者的比喻。(十五章)

  2. 呼召税吏利未,與税吏罪人同吃喝。(五27- 32)

  3. 讓有罪女人用香膏抹主。(七36- 38)

  4. 稱讚税吏自卑禱告。(十八9- 16)

  5. 税吏長撒該得救。(十九1- 10)

 

(七)不輕看貧窮人

  1. 天使報佳音給牧羊的人。(二8-14)

  2. 父母獻斑鳩為祭。(二24)

  3. 傳福音給貧窮人。(四18)

  4. 拉撒路討飯卻進樂園。(十六19 - 31)

  5. 稱讚窮寡婦獻兩小錢。(廿一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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