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證讀經:路加福音
已更新:7月24日
本書係講者於一九九一年在菲律賓馬尼拉與一班奉獻愛主、有心追求主的青年弟兄姊妹,使用每主日下午以口述方式查讀路加福音。
茲將其筆錄略加修飾編印成書,以供見證讀經之參考。求主賜下智慧和啓示的靈,使讀者藉着鈿讀聖經時,從主領受更豐富的亮光、敎訓,蒙光照、洗淨及滋養,俾仗屬靈生命更加純潔豐盛!
基督徒事奉訓練中心書室 謹識
主曆二零零一年十月
補 述
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是按照經文先後次序逐節解釋。
路加福音是以段落為單位,綜合事實,整理出重點加以解釋。
路加福音常使用對比的體裁,故解釋也有部分採用對比之方式解釋,以保持聖經原意。
馬太福音與馬可福音在同樣記載的事實所解釋過的,路加福音盡量不重提,以免重複。
同樣事實在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所解釋的,路加音則由另一角度解釋。
經文没有全部刊載,而僅引用首尾局部經文,俾使縮簡篇幅。
目 錄
結語 讀路加福音之後(感言)
鑰節:「人子來,爲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十九10)
感言:主耶穌來作完全人,以人子的身分完成神旨意,祂爲人主要的特點如下:
(一)以父的事爲念
十二歲上聖殿。
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
回答父母説:我應當以父的事為念。
(二)遵守律法
八天受割禮。(二21)
滿了潔淨的日子,獻於神。(二22- 23)
獻祭(二24)。
十二歲按規矩上聖殿守節。(二42- 43)
三十三年半遵守律法。
在十字架成全律法。
百夫長看見所成的事,説這真是個義人。(廿三47)
(三)盡人子的本分(孝敬父母)
離開聖殿,同父母回拿撒勒。(二51)
順從父母(二51)。
在家三十年,盡長子本分。(三23)
(四)禱告的生活
主耶穌八次禱告:
(1) 受浸。(三 21)
(2) 退到曠野。(五16)
(3) 為設立十二使徒。(六12)
(4) 登山變像。(九29)
(5) 在一地方禱告。(十一1)
(6) 客西馬尼園。(廿二39-46)
(7) 在十字架上為仇敵禱告。(廿三34)
(8) 在十字架上,將靈魂交父手裏。(廿三46)
三次教導門徒禱告:
(1) 教導門徒禱告。(十一2-4)
(2) 迫切的禱告。(十一5- 13)
(3) 常常禱告。(十八1-8)
(五)以身作則(榜樣)
先有禱告生活的榜樣,後教導門徒禱告。
先得聖靈,後教導人接受聖靈。(四1 ; 十一13)
先遵行律法,後教導人遵行。
(六)尋找失喪者(罪人的朋友)
講尋找失喪者的比喻。(十五章)
呼召税吏利未,與税吏罪人同吃喝。(五27- 32)
讓有罪女人用香膏抹主。(七36- 38)
稱讚税吏自卑禱告。(十八9- 16)
税吏長撒該得救。(十九1- 10)
(七)不輕看貧窮人
天使報佳音給牧羊的人。(二8-14)
父母獻斑鳩為祭。(二24)
傳福音給貧窮人。(四18)
拉撒路討飯卻進樂園。(十六19 - 31)
稱讚窮寡婦獻兩小錢。(廿一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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