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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鄭天福兄長

撒母耳記下

已更新:2023年8月16日

見證讀經簡介

  1. 今時代解經的書,因經過歷代累積,已成爲教會極寶貴的屬靈產業。無論是基要信仰或是眞道的造就,均提供給教會相當豐富的供應與幫助。

  2. 提摩太後書三章16節記載:『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丶督責丶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這裏告訴我們,聖經的來源是出於 神所默示;其功用是教訓、督責,使人歸正、學義;結果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善,這是基本的解釋。

  3. 但是如果深入探討,必發現『聖經都是神所默示(啓示)』,這句話有更深遠、更高的涵意。乃是說到神永遠的計畫、旨意和目的,是要眾聖徒追求認識並完成。

  4. 爲完成神永遠的計畫,滿足神的心意,在讀經上對聖徒屬靈生命的長進,對基督身量在教會中的增長或對聖徒個人及教會的見證能得勝,則有待進一步的加強。因此怎樣讀聖經使聖徒天天得到屬靈的糧食,幫助聖徒屬靈生命長進,成爲今世代普世聖徒當務之急。

  5. 約翰福音六章63節記載:『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語,就是靈,就是生命。』清楚解釋主的話是要叫讀的人得到屬靈生命的供應,如同以色列人在曠野四十年吃嗎哪得以長大、生活一樣。 先知耶利米早已說過:『耶和華萬軍之神啊,我得著你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你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因我是稱為你名下的人。』(耶十五16) 一再給我們看見聖經是神的話,是屬靈的糧食、生命、力量,使聖徒屬靈生命長進、生活剛強、力而得勝。

  6. 約翰福音五章39節記載主耶穌親口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說出聖經是見證基督的神聖、崇高、權威之書。 第一、藉著聖經裏神的話得永遠的生命。正如彼得前書一章23節所 記:『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籍著神活潑當存的道。』 第二、藉著聖經裏神的話活出基督的見證。因爲神的話進入聖徒裏面,成爲生命,這生命是神兒子的生命,是會長大的,叫人活出神的兒子,就是基督的見證。這種使聖徒活出基督見證的讀經,就是見證讀經。

  7. 換言之,見證讀經即藉讀經將神話語中的亮光、屬靈原則接受,運用到聖徒的生活、工作、事奉裏面,認識基督、經歷基督,並活出基督來。

 

讀經的基本原則


(一)認識聖經的永遠性

  1. 神是永遠的神(詩九十2)。

  2. 以神永遠的計畫為藍圖。

  3. 藉永遠的靈啟示聖經(提後三16)。

  4. 聖經是超過時間、空間,任何時代、地點均可適用。

(二)認識聖經的現在性

  1. 神是永遠的神,也是現在的神。

  2. 神沒有時間限制,都是現在的(來十三8)。

  3. 聖經每處都可適用於現在的屬靈經歷。

(三)認識聖經的內容是基督

  1. 聖經是神的兒子—基督之說明書(路廿四44-45)。

  2. 聖經主要是講一個人—基督。

  3. 以明文、預言、預表、歷史、詩歌,不同的體裁,發表基督。

(四)認識聖經屬靈意義的無限(弗三8)

  1. 聖經有字面的事實。

  2. 從字面事實說出屬靈的意義。

  3. 因基督是屬靈、屬天、永遠且豐富無限,故屬靈意義無限。

(五)認識聖經的解釋在於聖靈的啓示(約十五26;弗—17;林前二10-11)

  1. 聖經是聖靈所啟示的,故聖靈才能解釋。

  2. 對基督的認識需要啟示,故聖經的解釋需要聖靈的啟示(約十五26)。

 

見證讀經的屬靈原則與運用


(一)清楚聖經字面的意思

  1. 明白聖經明文的意思。

  2. 領會聖經字面的屬靈意義。

(二)從聖靈的啓示看見亮光與屬靈原則

  1. 從聖經字面得聖靈所賜的亮光。

  2. 從聖經事實得聖靈啟示,認識屬靈的原則。

(三)將亮光、屬靈原則運用在生活、工作、事奉上

  1. 將聖經明文的意思,實行在生活、工作、事奉上。

  2. 將聖經字面的屬靈意義,實行在生活、工作、事奉上。

  3. 將聖經中聖靈啟示的亮光,運用在生活、工作、事奉上。

  4. 將聖經中從聖靈啟示所得屬靈的原則,運用在生活、工作、事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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