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搜尋
  • 鄭天福兄長

六、救恩的見證

已更新:2021年8月23日

(羅馬書第十二章1節至第十五章13節)

羅馬書從十二章起進入另一段落,說到救恩的見證,我們已看過救恩之過程,救恩的維繫,和救恩的預定;這已足夠進入神豐富的救恩,過着得勝的生活,達到成熟的生命。但神卻要聖徒在地上的日子,把所得到的救恩活出來,亦即在世人面前將基督表顯出來。

因倘若如只經歷主的救恩,就人的觀點,似乎不以為然!所以主要我們把救恩具體活出來,即將基督的特性表顯出來,即所謂救恩的見證。

(一) 基督身體的見證 (十二 1 - 21)

關於救恩的見證,從神的觀點,祂不僅要得着個人的見證,祂更是要得着教會團體的見證,亦即基督的身體。換言之,就是神要得着基督身體的見證。

(1) 奉獻 (十二1-2)

為要得着基督身體的見證, 首先條件就是「奉獻」。無論是進入救恩的豐富,以至成聖或生命成熟有豐滿的見證,奉獻是一大關鍵,因經過奉獻的人才能活出救恩。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十二1)
  1. 本節一開頭提起「所以」的字眼,是接續第八章的末了,告訴我們奉獻之前所交通的內容,從因信稱義,直到得榮耀,這莫大的救恩,所以我們理當奉獻。

  2. 另一面也是接續十一章末了,是神主宰權柄的揀選臨到我們,這揀選是不更改的,神既然這樣慈愛、全能,祂憐憫、恩待我們,所以必須奉獻。

  3. 可見神帶領你我的奉獻之動機,乃是出於祂大愛的激勵,並非強迫我們奉獻,因祂要你我的奉獻是出於甘心樂意的。

  4. 因此本節「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明言奉獻之動機是出於愛的激。

  5. 接着說「我們將身體獻上」,這是說到要奉獻什麼?今日基督教一提起奉獻有人以為是捐款,固然奉獻是包括財物奉獻;但是奉獻有更深的意義,本節告訴我們,奉獻是把自己的身體包括靈、魂、體、所是、所有、所能、並以前一切,全歸給主。

  6. 「當作活祭」是說到奉獻的意義,亦即分別為聖歸給神。舊約時代五個祭當中,燔祭是豫表奉獻。

  7. 當一隻牛或羊被牽到祭司面前,經過宰殺、剝皮、切塊、擺在祭壇上當燔祭獻給神,使神悅納,讓神享受。

  8. 牛羊一旦被擺在祭壇上成為祭物,就是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同樣的,我們把自己奉獻給神當作祭物,表明從此與世界完全分別歸給神。

  9. 當牛羊擺在祭壇,就不能為自己或為其他,只單歸給神;同樣地,你我將自己當作祭物獻給神,從此我們的前途只為着主。

  10. 在祭壇上的祭物最終要燒成灰,豫表我們奉獻給神之結果,讓神作工到末了,我們的「己」就成為零如(灰)讓神得到完全的享受。

  11. 「是聖潔的」即說明奉獻的性質乃是聖潔。既交給神,神就把我們分別,把我們安置在成聖的地位上;進一步神帶領我們生命達到成聖,活出成聖生活的實際。

  12. 「是神所喜悅的」即奉獻的結果,當我們奉獻給神,便蒙神悅納。如同燔祭的牛羊,一擺在祭壇上,結果就成為馨香之祭, 蒙神滿足。

  13. 「你們如此事奉」意即你我奉獻,從神眼中就是事奉,我們常認為主作大工,才是大事奉,而小工是小事奉,但這裏卻告訴我們,奉獻就是事奉,奉獻越澈底,事奉就越認真。

  14. 「乃是理所當然的」說明我們的奉獻,既是出於神的救恩所促成的,是祂愛所激勵,是祂所揀選,所以是理所當然的,就人而言,是沒有可爭執的,也沒有可誇的,是合情合理的。

註:神的旨意

(1) 聖靈(恩膏教訓)---- 有平安為根據

(2) 聖經(原則) ---- 亮光

(3) 環境(效力) ------ 不效力時要等候

(4) 印證 ------ 有屬靈認識的長者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 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十二2)
  1. 一個人奉獻之後,第二步就是「不效法世界」,亦即不隨從世界的潮流、摩登,因知道世界是臥在惡者(魔鬼)的手下。(約壹五19) 明示撒但利用各種文明,或是系統的制度、組織、潮流來控制世人,因此我們奉獻被神分別為聖的,就不可以再隨從今世潮流。

  2. 進一步還要「心意更新而變化」,意即我們是蒙救贖,脫離的舊造,進入新造的人,有了新生命又得聖靈的更新;即先前是墮落亞當的舊心思,如今心思得聖靈更新,另一面藉着聖經(神的話)更新我們的心思。

  3. 「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在消極一面,是不跟從世界的潮流,在積極一面是心思更新而變化,為察驗什麼是神善良、純潔、所喜悅的旨意。

  4. 換言之,要活出救恩的見證。第一步是奉獻。第二步不效法世界。第三步心意更新。第四步明白且遵行神的旨意

(2) 基督身體的事奉 (十二3-8)

神所要得到救恩的見證,既然是基督身體的見證。因此不但我們個人必須奉獻,拒絕世界,悟性更新,明白遵行神的旨意。進一步我們還要基督身體的事奉,亦即藉着各肢體配搭事奉,把基督身體豐富具體表顯出來。

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 (十二3)
  1. 關於恩賜的運用,羅馬書十二章所提的,是生命的恩賜,或稱為恩典的恩賜。亦即靠着基督的生命或恩典來事奉。(林前十二章所提的恩賜,是聖靈的恩賜,或稱神奇的恩賜。)

  2. 那麼怎樣才能有身體的事奉,保羅告訴我們

(1) 各人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意即不要想自己過於所當想的,把自己看得太高,乃是要照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

(2) 『照着信心的度量看得合乎中道』意即照信心的度量領受而事奉。

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十二4)
  • 為着要使身體各肢體,各盡其職,我們肢體雖不都是一樣的用處,卻各有個別不同的用 途。

我們這許多人, 在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十二5)
  • 另一面告訴我們,我們人雖多,肢體各有不同的用途, 但是在基督裏卻是成為一個身 體,是無法分開,乃是互相聯絡作肢體,各有不同的用途。

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預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十二6)
  • 那麼恩賜如何各盡其職並運用?保羅在此具體提出七種恩賜:第一「說預言的」,就是 先知講道的恩賜,就當照信心的程度講論。

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 (十二7)
  1. 第二「作執事」,就是服事眾信徒,就當專一服事。

  2. 第三「作教導的」,就是教師的恩賜,就當專一教導。

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捨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十二8)
  1. 第四「勸化的」,即有牧養恩賜的,藉看望將失敗的、墮落的、軟弱的、偏離左右的挽回,並賜予勸導(勸化)。

  2. 第五「施捨的」,是指對着缺乏有需要的人,予以照顧幫助。

  3. 『當誠實』意即要從心裏作,不是外面作給人看,或為盡責任。

  4. 第六「治理的」,即指長老管理教會的,就當殷勤忠心。

  5. 第七「憐憫人的」,即對一班可憐貧痛苦的,要以體貼同情的心,予以幫助,安慰他們。

  6. 「就要甘心」意即憐憫人不是出於勉強,也非出於應付敷衍了事。

(3) 基督身體的生活(十四9-16)

『活出救恩的見證』,不僅是要有基督身體的事奉,並且要有基督身體的生活,意即要過着教會團體的生活。於是特地強調弟兄姊妹在教會中,彼此之間『應當』如何相處之原則如下:

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十二9)
  1. 「愛人不可虛假」,意即教會的生活最重要是愛,離棄了愛,則沒有教會生活的見證,也活不出救恩的見證,這『愛』要出於真心誠實。

  2. 「惡要厭惡」:雖然是要以愛彼此對待,但是對罪惡要厭惡,是厭惡「罪」,非厭惡「人」。換言之對人要『愛』,對罪惡的事要『厭惡』。

  3. 「善要親近」:善是神的性情,所以對於「善」要重視,故當愛慕親近主(神)。

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十二10)
  1. 「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意即真實的相愛,不是口頭上,乃在行動實際上,切實相愛。

  2. 「恭敬人彼此推讓」,意即我們對別人,態度要恭敬、尊重,與人相處要互相禮讓。

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裏火熱,常常服事主。(十二11)
  1. 「殷勤不可懶惰」,要有殷勤的好性格。因『懶惰為耶和華行事,必受咒詛;』(耶四十八10)

  2. 「要心裏火熱,常常服事主。」意即要有起初的愛,靈裏頭被愛火所推動,殷勤服事主。

在指望中要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 禱告要恆切。(十二12)
  1. 「在指望中要喜樂」,基督是我們榮耀的盼望(西一27),所以在指望中要常喜樂。

  2. 「在患難中要忍耐」,有時主將我們擺在艱難的環境中,無非為叫我們生命豐盛,所以我們要靠主忍耐。

  3. 「禱告要恆切」,禱告是基督徒主要屬靈生活和經歷,神常把代禱的負擔擺在裏面,我們就當恆切禱告,使神的旨意得通行並成全,也才能帶來各種的福份給教會。

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的款待。(十二13)
  1. 「聖徒缺乏要幫補」,顯示神讓一些貧困的弟兄姊妹在教會中,為使藉你我學習幫助,補滿他們的缺欠不足。

  2. 「客要一味的款待」,對於客人要熱切接待,以誠實的愛服事他們。

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十二14)
  1. 「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明言聖徒已得着基督的生命,是超越的生命,是越過是非,超過道德水準,是愛的生命,所以能勝過仇恨,祝福逼迫我們的人。

  2. 「只要祝福,不可咒詛」,我們肉體的天然對仇敵總是咒詛,但是我們的神乃是祝福;所以我們既有神的生命,就不可咒詛人,而是祝福人。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十二15)
  1.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意即肢體要有息息相關的感覺,弟兄姊妹有喜樂,當與他們一同喜樂;例如:感恩的事或婚喜之慶。

  2. 「與哀哭的人要同哭」:肢體息息相關是油然而生的,所以當與向哀哭的人表同情,更重要是能關切對方,使得安慰。

「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為聰明。」(十二16)
  1. 「要彼此同心」:憑肉體要同心是不可能的,但是,我們已獲得基督耶穌的生命,同心就不困難了。

  2. 『不要志氣高大』:意即聖徒的態度,切莫高高在上,反倒俯就卑微的人,遷就比我們地位低下的人。

  3. 「不要自以為聰明」:因自作聰明,就會破壞同心。

(4) 以愛勝惡 (十二17-21)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 (十二17)
  1. 說明在基督救恩裏面就脫離舊約的律法。因此不可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

  2. 「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意即大家所稱許羨慕的美事,要留心去實行並歷。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十二18)
  • 當維持與眾人和睦,不但靈與人沒有間隔,且能與眾人和諧相處。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十二19)
  • 如果遭受冤枉誤會,不可伸手回報,要交給主負責,寧可退讓,讓主表白,不要相爭, 甚至相咬相吞。

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十二20)
  • 看到對敵餓了,就給他吃,渴了就給他喝,表明是以愛勝惡,這樣就是把炭火堆在他頭 上。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十二21)
  • 千萬勿以肉體的生命,活出撒但的原則,而為惡所勝;反而要靠基督的生命,以善勝 惡,活出基督生命的原則。



(二)服在上的權柄(十三1-7)

  1. 關於活出救恩的見證,神要得着基督身體的見證,為達成這目標,本書信提起另一大題目,即服在上的權柄,這亦即救恩見證極重要的點;

  2. 神的寶座乃是建立在權柄上,詩篇一百零三篇19節記載:『耶和華立定寶座,祂的權柄統管萬有』,明示神的寶座是藉着權柄維持,既是如此,整個宇宙無論天界,地上一切受造之物,包括人類都必須順服祂的權柄。

  3. 撒但之來源,即因有權有位的天使長不站地位,推翻神的權柄而被審判變為撒但魔鬼。之後,人的墮落,亦即始祖背叛不服權柄所帶來 (羅五19) 。 因此救恩的內容,有一項就是要恢復神的權柄;於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降卑為人,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恢復了神的權柄,作了新人類的元首,救恩大元帥,祂救贖了教會,又使教會(包括聖徒個人)作服權柄的器皿,使權柄在地上得建立並維持。因此羅馬書十三章提起服權柄之問題。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十三1)
  1. 這裏所說在上有權柄的,一面是指着全地各國社會上有權位的;例如國家的長官,社會學校機關首長或主管人等;另一面也指着教會中帶領人,同工及長老等。

  2. 這班在位有權柄的,我們該有順服的態度,因這是神的命令。原因是權柄出於神,凡是掌權的,都是神所設立的。當然我們所說順服權柄對於「服」是絕對,對「順」是相對的。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十三2)
  • 因凡掌權的,是神所設立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等於抗拒神的命令,抗拒的結果,是 自取刑罰。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麼?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十三3)
  • 作官的,當秉公行義,因此不是叫行善懼 怕?是叫作惡的懼怕,所以只要照神的旨意行 事為人(行善),非但不懼怕,反而蒙神稱許。

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十三4)
  • 掌權的是神的用人,他『佩劍』即指執行權柄,為要伸冤,刑罰作惡的,而執行神的公 義。

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 (十三5)
  • 只要順服,不但可免去觸犯命令,因有的刑罰為使良心平安。

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十三6)
  • 就是納糧也是同樣的原則,在農業社會百姓大半是農耕為業。也當向掌權的納糧,此乃 應盡的本分。

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十三7)
  1. 無論是納糧或上稅,聖徒都要應盡本分。當得的就給他,當畏懼的,就當尊敬他,意即不可違抗。因這是我們對掌權者服權柄之態度。

  2. 此段所提是重在世上地位的權柄,但是在教會中,無論對地位的權柄或對屬靈的權柄,我們都該學習服權柄的人,如此才能活出救恩。


(三) 彼此相愛(十三 8-10)


要活出救恩的見證,聖經在此又著重提到彼此相愛。因「彼此相愛」極為重要,也很實際。聖經中別處曾多次提起,這裏又具體提起彼此相愛。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十三8)
  1. 關於彼此相愛的實行,頭一點「凡事都不可虧欠人』,凡虧欠人的,就是缺乏愛心,心不關切人,是忽略肢體感覺所引起的;因凡有愛心的,心常關懷人,才以致不虧欠人。

  2. 「要常以為虧欠」意即我們對別人應盡的都盡了,該可心安理得才是;但真實的愛心,是不止息的關心。還得常以為虧欠對方,凡常以為虧欠人的,表明他有真實的愛心,他也必不致於定罪,批評,論斷對方或對人有要求。

  3. 保羅所以在此提起「彼此相愛」還有一原因,就是愛人就完成了律法。

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十三9)
  • 例如:當一個人他將愛活出來之時,就不姦淫、不殺人、不貪婪、或者觸犯其他的誡 命,可見這些都是包括在『愛人如己』這句話裏面。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十三10
  • 愛乃是不損害別人,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自然我們若彼此相愛,就活出律法的性情, 亦即活出神的性情,結果就活出救恩的見證。


(四)披戴基督 (十三11-14)

要活出救恩見證,「披戴基督」是不可缺少之因素,因為「披戴基督」亦即活出基督,即稱謂「救恩的見證」。

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十三11)

---- 保羅提醒現今比從前靠近基督再來,所以該儆醒,活出基督的救恩。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十三12)
  1. 現在的世代極其邪惡, 如同黑夜已深。

  2. 『白晝』即指主耶穌已靠近門口,在這時辰,蒙恩得救者,就當脫下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兵器。

  3. 意即當穿上全副屬靈的軍裝,勝過仇敵的權勢,活出得勝光明的義行,與所蒙的恩相稱。

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十三13)
  • 行事為人要端正,在人面前要作光作鹽,不要荒宴,醉酒,大吃大喝,專顧肉體的事; 也不可好色邪蕩,放縱肉體,更不可爭競嫉忌,與人相爭,驕傲自大。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 (十三14)
  1. 總要披戴基督,即讓基督生命長大,流露並彰顯。

  2. 不可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破壞見證。

  3. 所以當儆醒禱告,脫下舊人和舊人的行為,讓基督長大成形,彰顯基督的豐盛和榮耀 !


(五)關懷軟弱的信徒(十四1至十五13)

為着要活出救恩的見證,必須要有基督身體的見證。在教會中還有一件極其重要的事,卻往往是被忽略,使人認為不關緊要;由此保羅特意地用漫長的篇幅,專一提到要關懷軟弱的信徒。

(1) 不要論斷軟弱的弟兄 (十四1-12)

在實行上要如何關懷軟弱的信徒,保羅一共提出三個點,第一點:不要論斷信心軟 弱的弟兄。

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 (十四1)
  1. 本節開門見山的就說『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意即在教會中有不少的弟兄姊妹,常被人輕看,甚至於被論斷。

  2. 所以保羅特地吩咐我們要接納這班人,千萬勿為着因一些信心軟弱的所疑惑之事來辯論。

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十四2)
  1. 例如: 有人相信百物都可吃,但是那信心軟弱的,只吃蔬菜,原因是摩西的律法上記載一些食物是不潔淨,是禁忌的,其實那是舊約律法時代之規條。

  2. 然而當人蒙恩得救之後,因信心軟弱就不敢吃葷而只吃菜蔬。

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十四3)
  • 為此保羅提醒我們吃葷的,不可輕看吃素的,另一面不吃的人,也不可論斷那吃葷的, 因為他們的存心都是對的,神已收納他們。

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十四4)
  • 為何不可論斷(或判斷)別人呢?因為我們都是主的僕人,他或站住或跌倒,只有他的 主人在,何況我們的主必保守他站住。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裏要意見堅定。(十四5)
  •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但有人看日日都一樣,只是大家各人心裏堅定,因神看都是一 樣。

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十四6)
  1. 守日的人他們是回到摩西的律法,為主而守。

  2. 吃的人他們因信心剛強,信凡物都可吃,也是為主而吃,因而感謝神。

  3. 不吃的,也是為主不吃,為要守律法也感謝神。

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十四7)
  • 我們蒙主的救贖的,沒有一人是為自己活,因是主用重價救贖,理當為主而活,也沒有 一人為自己死,因我們都是因主而活。

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十四8)
  • 我們若是『活』着,是為主而活;『死』也是為主死。如同保羅在腓立比書一章20節 說:「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十四9)
  • 為此緣故基督死了,第三天復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

你這個人,為什麼論斷弟兄呢?又為什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臺前。(十四10)
  1. 我們都是主所造的,又是為祂所救贖的,所以都是主的僕人。

  2. 因此保羅說,你為何論斷(判斷)弟兄?為何輕看弟兄?殊不知只有主有權柄判斷人,何況我們將要站在神的面前,接受祂的審判。

  3. 既我們都是受審的,就沒有資格判斷別人。

經上寫著:『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 (十四11)
  • 意即基督是萬有之主,當得着所有的敬拜,故惟獨祂有權柄管理人,判斷人。

這樣看來, 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十四12)
  • 由此可見,將來每個人都要站在主的面前受祂的判斷。總而言之,弟兄姊妹之間,切莫 審斷人,因惟有主可判斷人,審判人。

(2) 不叫軟弱的弟兄跌倒 (十四13至23)

如何在實行上關懷軟弱的信徒,第一:不要批評軟弱的信徒。第二:不要叫軟弱的信徒跌倒。

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十四13)
  • 我們說過弟兄姊妹之間,都沒有資格論斷(判斷)人;因此,誰也不可給弟兄放下絆腳 之物,令人跌倒。

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十四14)
  1. 保羅認識基督完滿的救贖,他確知凡物沒有不潔淨,只是有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成為不潔淨的。

  2. 例如:律法上所記載不潔淨的動物,在新約時代如救贖裏, 都已成為潔淨了 (徒十15)。

  3. 但因為有人以為是不潔淨的,在他就成為不潔淨了。

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經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十四15)
  1. 雖然新約時代凡物都潔淨,但是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是不照「愛人」的原則行事為人。

  2. 基督既然成功救贖,已替弟兄死,我們就不要因食物叫弟兄跌倒,在屬靈受虧損。

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十四16)
  • 也不要叫你出於愛的『善』被人毀謗,例如:你出於愛,請弟兄吃飯,其中有律法上記 載,不潔淨的動物(豬;兔子……等),這時信心軟弱的弟兄,就以為你要害他犯罪, 結果他出去宣揚,無形之中就成了屬靈的破口。

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十四17)
  • 因神的國不在乎吃喝,聖徒大吃大喝並不會擴展神的國。反之,少吃少喝也不會縮小神 的國,因神的國乃在乎以下三件事:

  1. 第一:公義,「義」是神的手續法則,一切照神的法則和方法、手續、旨意,神的國就在其中。

  2. 第二:和平,基督在十字架上已成就了『和平』,叫人與神和好,也使人與人和好,並帶來神的國。

  3. 可見神的國度乃是以和平維持,何處有相爭,相咬相吞,何處就失去神的國。

  4. 因基督是和平的君,基督掌權的地方,就彼此和睦相處,故人必須降服,基督才能掌權,因降服就帶來和平。

  5. 第三:「聖靈中的喜樂」現今是聖靈的時代,聖靈權柄通行的地方,就是神國的降臨;何處有聖靈恩膏的地方,就帶來喜樂。故聖靈有一名稱叫喜樂油 (來一9) ,意即聖靈掌權的地方,有一光景,就是充滿喜樂!例如:當我們被聖靈充滿時,心靈喜樂滿溢。

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 就為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 (十四18)
  • 如果我們在食物上,不叫軟弱的弟兄姊妹跌倒,而注重公義、和平、並聖靈;這樣服事 主,一面可蒙神的喜悅,另一面也得人的稱許。

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十四19)
  • 所以我們要追求和睦的事,除去弟兄姊妹之間隔,並且要注意彼此建立,互相造就,凡 不造就人的事一概不作,換言之,凡所行所為,都當以造就人為前提。

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十四20)
  1. 不要因食物叫人跌倒,而破壞神在別人身上的帶領,因人人都是神的工程。

  2. 按照真理,新約時代凡物都是潔淨的,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這樣就是他的罪。

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什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好。(十四21)
  • 為着造就人,無論是吃肉,飲酒或其他事,凡叫弟兄姊妹跌倒的事,一概不作。這是聖 徒應持守之態度。

你有信心,就當在神面前守著。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十四22)
  • 有信心的,就當在神面前持守信心;根據他信心的程度以為可作的才行,這樣就可蒙 福。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都是罪。(十四23)
  • 倘若信心軟弱而起懷疑的心來吃,就必有罪;因他吃是不出於信心,是疑惑而吃,凡不 出於信心,帶着疑惑,就是罪,切要記住人最大的罪是不信,所以保羅一再強調,凡不 出於信心都是罪。

(3) 效法基督不求自己喜悅 (十五1-13)

要關懷軟弱的信徒,我們已提過三點,第一:是不要論斷軟弱的弟兄;第二:不叫軟弱的弟兄姊妹跌倒;第三:是效法基督不求自己喜悅。

一個真正關懷別人的,尤其關懷軟弱的信徒,必須是一個捨己的人。因耶穌基督到地上來,作了捨己的榜樣;祂凡事不求自己的喜悅,只求父神的喜悅。祂說:人子來不是要受人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作多人的贖價。故凡蒙主救贖的,有了基督的生命,這生命也要求我們效法基督,不求自己的喜悅。

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喜悅。(十五1)
  • 上一章保羅告訴我們,不要因食物叫弟兄跌倒,接着第十五章開頭說,我們信心堅固 的,亦即在真理上和良心上剛強的,應擔當信心軟弱的,不求自己的喜悅,意即為堅 固那班軟弱的。

我們各人務要叫鄰舍喜悅,使他得益處,建立德行。(十五12)
  • 我們總要叫鄰舍,亦家人之外最親近的、經常接觸的人,喜悅得益處,得建立;以臻出 救恩的見證。

因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如經上所記:『辱罵你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十五3)
  • 因為基督不求自己喜悅,祂一生的道路,是捨己來叫人得益處,蒙神喜悅。如經上所 記,辱罵你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祂為拯救我們,建立我們,忍受了羞辱、侮罵; 甚至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承受律法的咒詛 (加三13)。

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十五4)
  • 從前藉眾先知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叫我們從神的話產生忍耐和安慰,並盼 望。

但願賜忍耐、安慰的神,叫你們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穌;(十五5)
  • 神是忍耐又安慰人的神,祂能夠叫我們因效法基督,以基督的心為心,得以彼此同心。

一心一口榮耀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十五6)
  • 叫我們一心一口榮耀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假若彼此不同心,就不能異口同心,豈可 榮耀神 ?

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使榮耀歸與神。(十五7)
  • 因此我們當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我們一樣,基督既接納我們,我們是誰?竟敢不接 納基督所接納的,這樣好使榮耀歸於神。

我說,基督是為神真理作了受割禮人的執事,要證實所應許列祖的話。(十五8)
  • 基督為神的真理,作了受割禮之人的執事,服事了以色列人,並堅定衶對列祖的應許。

並叫外邦人,因他的憐憫,榮耀神;如經上所記:『因此我要在外邦中稱讚你,歌頌你的名。』(十五9)
  1. 因外邦人蒙了神憐憫,也得到基督的救恩。

  2. 外邦人蒙受了基督的救恩,自然而然外邦人也能與我們一同頌讚主神。

又說:『你們外邦人當與主的百姓一同歡樂。』(十五10)

又說:『外邦啊,你們當讚美主;萬民哪,你們都當頌讚祂。』(十五11)
  • 況且又有一處聖經明言記載:外邦阿!應當讚美主,萬民哪!你們應當頌讚祂,因主的 救恩臨到世人。

又有以賽亞說:『將來有耶西的根,就是那興起來要治理外邦的,外邦人要仰望祂。』(十五12)
  1. 先知以賽亞曾預言「耶西的根」,意即基督將被興起來,要治理外邦。

  2. 「外邦人要仰望祂」:意即救恩既臨到外邦人了,可見神是以色列人的神,也是外邦人的神。

  3. 從此我們同有一位神,同得一位救主,就經歷而言,即我們當彼此接納,互相擔當軟弱, 同心稱頌主。

但願使人有盼望的神,因信,將諸般的喜樂平安,充滿你們的心,使你們藉著聖靈的能力,大有盼望。(十五13)
  1. 保羅言及於此,而心中祈願,那使人有盼望的神,因我們的信,將一切喜樂和平安充滿你我,可見喜樂和平安,是基督徒生活基本的要素。

  2. 救恩基本的經歷,就是得到平安和喜樂;明示聖徒是在平安和喜樂的根基上經歷神,並活出救恩見證。

  3. 倘若心中失去平安和喜樂,即說明我們與神出狀況了。因此保羅在此提醒聖徒,當特加留心保守維持心中平安與喜樂。

  4. 同時保羅的祈願,聖徒因榮耀盼望,能藉着聖靈過着得勝的生活。

  5. 求主憐憫恩待我們,使我們因領受了豐富的救恩而活出救恩的見證。

 
48 次查看
Post: Blog2_Post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