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節 神的救恩
(一) 重生得救是一生的起點
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 ―― 重生得救是新生命的起點
在救恩裏經歷重生的年日,才有價值
(二) 救恩是以家為單位
「你們吩咐以色列全會眾說:『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着父家取羊羔,一家一隻。』」
―― 救恩以家為單位.
(三) 救恩要傳開
「要和他隔壁的鄰舍共取一隻」 ―― 救恩分給鄰舍朋友
(四) 救恩的基本內容 ―― 逾越節
1. 羔羊 ―― 基督
(1) 無殘疾 ―― 聖潔沒有瑕疵
(2) 用火烤 ―― 受審判
(3) 不可吃生的 ―― 未經十字架的死,是模仿的耶穌
(4) 不可吃水煮的 ―― 不是接受博愛犧牲的耶穌
(5) 頭、腿、五臟用火烤 ―― 主的全人靈魂體成功救贖
(6) 不可剩下一點 ―― 接受全部基督
2. 羔羊的血 ―― 寶血
(1) 血塗在門楣和門框上
(2) 意即打開心門接受基督寶血的洗淨
3. 吃羔羊肉 ―― 基督的生命
4. 與無酵餅同吃
(1) 基督聖潔的生命
(2) 過無罪聖潔的生活
5. 與苦菜同吃 ―― 豫表基督為罪憂傷痛苦的感受
6. 腰間束帶
(1) 一生謙卑走主道路
(2) 基督作能力
7. 穿鞋
(1) 穿「鞋」即與地隔絕,意指與世界分別
(2) 表明走屬靈道路
8. 拿杖
(1) 顯示預備走路
(2) 基督作權柄
(3) 豫表基督作幫助的力量
15-20節 無酵節 ―― 清除罪惡
吃無酵餅 ―― 過聖潔的生活
七日 ―― 完全、每日、一生
把酵除去 ―― 清除罪
頭一日至第七日 ―― 重生至見主面
家中不可有酵 ―― 清除家中、身外之污穢不聖
無論何工都不可作 ―― 在救恩裏,人為無地位
作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 救恩永遠不變
21-27節 寶血的功效
(一) 寶血的取用
1. 牛膝草蘸血
(1) 最小的草
(2) 表明用謙卑接受
2. 打在門楣上和左右的門框上 ―― 接受到心裏
3. 不可出房門外 ―― 憑信心經歷寶血(不可出門外看血)
4. 門檻沒有血 ―― 不可踐踏寶血
5. 低頭下拜 ―― 敬拜神,因神預備救恩
(二) 寶血的功效
不可出自己的房門 ―― 在寶血的遮蓋之外就受神審判
越過那門 ―― 在寶血底下不定罪
房內看不見血 ―― 憑信心接受寶血的功效
永遠的定例 ―― 寶血永遠有功效
子孫永遠的定例 ―― 神要得虔誠的後裔
28-36節 基督的救贖
(一) 救贖的需要
在埃及有大哀號 ―― 世人在審判之下
無一家不死一人 ―― 在死亡中
(二) 救贖 的目的
夜間 ―― 主的拯救是即時的(立即發生果效)
起來 ―― 從軟弱死亡中起來
從我民中出去 ―― 脫離世界
要事奉耶和華 ―― 事奉神
羊羣牛羣帶着走 ―― 屬地財物為事奉神
向埃及人要金器銀器 ―― 財寶(才幹)為事奉神
奪去 ―― 財物會引起爭執(為主或為自己)
37-42節 屬天道路的特徵
走屬天道路
1. 從蘭塞起行 ―― 屬靈根基出發點要確定(清楚)
2. 除了婦人孩子
(1) 神不要我們屬靈幼稚軟弱
(2) 幼稚軟弱在神眼中沒有價值
3. 男人有六十萬
(1) 主所要的是我們屬靈剛強
(2) 屬靈長大成人,主才算數
4. 許多閒雜人
(1) 有不走主道路的混雜分子加入教會
(2) 有不走主道路屬肉體的聖徒加入教會
「我們記得在埃及的時候,不花錢就吃魚,也記得有黃瓜、西瓜、韭菜、蔥、蒜。」
(民十一5)
5. 有羊羣牛羣同去 ―― 財物要從世界出來
6. 被催逼 ―― 主大能的手釋放人
7. 不能躭延 ―― 走主道路、事奉神不可鬆懈
8. 正「滿」了四百三十年 ―― 要忍耐等候主的時候
9. 那一天 ―― 主的時候
10. 耶和華的軍隊
(1) 對撒但仇敵而言,教會是軍隊
(2) 走主道路要剛強 (弗六10)
11. 這夜是耶和華的夜 ―― 開始出埃及主才算數
12. 耶和華領他們 ―― 耶和華為軍隊的元帥
13. 當向耶和華謹守
(1) 軍隊最重要是順服聽命(生命的根)
(2) 順服是不講理由的
14. 世世代代謹守 ―― 順服到底
43-51節 過屬靈的生活
外邦人不可吃 ―― 肉體無法享受基督
受割禮的可吃 ―― 除去肉體才可享受基督豐滿
在一個房子裏吃 ―― 救恩以家為單位
不可把肉帶到外頭 ―― 不可分開基督
羊羔的骨頭一根不可折斷 ―― 基督是完全的,救恩是全備的,不可打折扣
以色列全會眾 ―― 教會合一
受割禮才可守節 ―― 十字架引進基督豐滿
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亞倫,以色列眾人就怎樣行 ―― 順服教會
按着他們的軍隊領出來 ―― 作軍隊剛強爭戰,才能走主的道路
第十二章 【補充】
「你們要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2)
聖徒重生得救,是一生的開頭,是以脫離舊造、進入新造那天算起
「各人要按着父家取羊羔,一家一隻。」(3)
救恩是以家為單位(全家得救)
「若是一家的人太少,吃不了一隻羊羔,本人就要和他隔壁的鄰舍共取一隻。」(4)
主的救恩是偉大又豐滿,故得着救恩後應傳福音給別人,叫人一同享受救恩
「要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5)
豫表基督是無瑕疵、全然無罪的完全人
「各家要取點血,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7)
「門框門楣上」豫表人的心門
屬靈意即敞開心接受基督寶血救贖的洗淨(寶血的功效)
註:不抹門檻,因寶血不可踐蹋,必須寶貴並尊重
「當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8)
1. 吃羔羊的肉 ―― 領受基督的身體(生命)
2. 用火烤 ―― 基督被釘十字架,受神公義的審判
3. 吃無酵餅
(1) 「酵」―― 豫表罪
(2) 「餅」―― 豫表生命
(3) 「吃無酵餅」屬靈意即接受基督無罪聖潔的生命
4. 與苦菜同吃
(1) 吃苦菜表明為已往的過犯而憂傷痛悔
(2) 現在有了聖潔的生命,一觸摸到罪或不聖,靈就痛苦,失去平安喜樂
「不可吃生的,斷不可吃水煮的,要帶着頭、腿、五臟,用火烤了吃。」(9)
1. 不可吃生的
2. 「生」指人格,我們不是接受基督完美的人格
3. 不可吃水煮的
(1) 不是接受基督博愛犧牲的精神
(2) 我們得救是因基督在十字架上受審判
4. 頭、腿、五臟用火烤
(1) 頭 ―― 說明主的頭戴荊棘的冠冕
(2) 腿 ―― 指人的力量,說明天然的人受審判
(3) 五臟 ―― 存心動機受對付
「吃羊羔當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11)
1. 腰間束帶 ―― 接受救恩後,屬靈不可放鬆
2. 腳上穿鞋 ―― 路的鞋穿在腳上重生得救後,就當用平安的福音作預備走
「又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弗六15)
3. 「穿鞋」也說明要分別為聖,若不傳福音就不能與世界分別
4. 手中拿杖
(1) 「拿杖」表明要走路
(2) 屬靈意即一個人接受救恩後,就得走主的道路
「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13)
「血」是基督替死的記號
「血」表明羔羊被殺,屬靈即指基督完成救贖,已代替我們受罪的審判
「血」流出使我們與神和好,因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
「血」滿足神公義的要求
「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頭一日要把酵從你們各家中除去。」(15)
「吃無酵餅七日」是過無罪的生活
「七」是時間裏的完全,屬靈意即天天過無罪的生活
「把酵從你們各家中除去」,即清除家中一切罪惡、不聖、不義的物件
「拿一把牛膝草,蘸盆裏的血,打在門楣上,和左右的門框上。」(22)
「牛膝草」是最小的植物,意即謙卑
也豫表信心
故要用謙卑的態度與信心,來接受寶血的功效
「這例你們要守着,作為你們和你們子孫永遠的定例。日後你們到了耶和華按着所應許賜給你們的那地,就要守這禮。你們的兒女問你們說:『行這禮是什麼意思?』你們就說:『這是獻給耶和華逾越節的祭,當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時候,祂擊殺埃及人,越過以色列人的房屋,救了我們各家。』」於是百姓低頭下拜。(24-27)
因基督完成救贖,審判已過,我們在基督裏可享受平安
「法老…並埃及眾人,夜間都起來了,在埃及有大哀號,無一家不死一個人的。」(30)
死亡的審判;羅馬書告訴我們,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從我民中出去,依你們所說的,去事奉耶和華吧!」(31)
神的審判叫撒但無法扣留神的子民來事奉神
「埃及人催促百姓,打發他們快快出離那地。」(33)
法老放手了,這是神的工作;同時說明基督得勝的權柄遠超過撒但的權勢
「以色列人從蘭塞起行,往疏割去,除了婦人孩子,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又有許多閒雜人,並有羊羣牛羣和他們一同上去。」(37-38)
註:神准許閒雜人出埃及(出十二38)
閒雜人的話會使人的肉體更強,故不可接受閒雜人的話
且要記得神大能的手對着聖徒而言是拯救、帶領、保護
這隻大能的手一面專門處置解決神百姓的難處
另一面是對付審判仇敵的權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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